威廉·丁道尔,出生于1494年的英国,一个热爱书、却活在“平信徒不得读书”的时代。他从剑桥毕业后,研读原文bible ,愈加确信:每一个人,无论贫富贵贱,都应当能听见、读懂、回应书中那位永恒的爱。
当时,书?被锁在church与权力之手,只有拉丁文版本,普通人既看不懂也没有权利读。当他路过一块田地的时候,他看到一位父亲和孩子在烈日下种田,他说出一句惊世之言:“我要让耕田的孩子,比神职人员更懂bible。”
这句话,为他招来杀身之祸。
为了翻译书,他流亡海外,隐姓埋名,背井离乡。他在黑暗中点灯,在追捕中抄写,在寒冷的阁楼上跪祷。他用自己的笔,将《新约bible》从希腊原文翻成英语——这是历史上第一本“让百姓能读懂”的英文书。
最终,他被宗教权威逮捕。在火刑柱上,烈焰升起,他仍未闭口。他用尽最后一口气,喊出一句话:“⬆️啊,求你开英王的眼。”
那一年他42岁。他没有看见果效。但三年后,英王下令每一间教堂必须备一本英文bible,而那版本的基础,正是丁道尔所译。
然而在他生命中很重要的力量就是祈祷。丁道尔的祈祷,不是一种形式,而是一种燃烧着的信念。他不是求一条容易的道路,而是求一颗坚定不移的心。
他的祈祷中没有高声呐喊,更多是孤独中低语。他在深夜的阁楼里,常为翻译中的每一个词句祈祷,因为他知道这不只是文字,而是将人领向永生的桥梁。他在逃亡中祈祷,不是为自己的安稳,而是求那群目不识丁的农夫、铁匠、寡妇能明白“这话是给他们的”。
他的秘诀,是忠诚。他信,哪怕无人理解,哪怕最终被火焚烧,所托付他的职责依然值得全然摆上。他的生命活出了一句无声的祈祷啊:“愿我这卑微的器.min,能让真理传得更远。”
他的力量不是来自情绪的鼓动,而是那种“知道自己为何而活”的沉静。他深知,有些祈祷,答案不是立刻看见,而是像种子一样,埋在地里,几年、十几年后才发芽。